归口单位: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起草单位: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荒漠化研究所、 北京林业大学、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云南省林业科学院、 西施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起草人: 崔明、 周金星、 冯国宝、 秦伟、 李海波、 李贵祥、 张卫、 刘玉国、 赵平、 闫鉴、 杨亚平、 王彪、 单志杰、 赵廷宁、 安永兴、 李峰、 郭伟、 贾霁群、 王勇坚、 刘加力
本标准规定了煤矸石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的基本概况调查、自燃防治、稳定性治理、表层土壤构建、植被恢复、植被养护等技术措施及验收标准。本标准适用于煤矸石山生态恢复综合治理工程,其他类型的矿山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