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业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44/SC 4)
起草单位: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局经济运行司、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 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 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南省公司、 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 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 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 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 中国烟草总公司职工进修学院
起草人: 郁俊、 张一峰、 孙胤、 蔡汉力、 徐建宁、 郑根发、 张国军、 冯茜、 韦博元、 王鹏飞、 李铭博、 黄志民、 宋涛、 王浩、 李育蕾、 文旗、 李明镜、 伍宏、 潘晓斌、 金毅强、 陈庆、 程卫、 陈材益、 李春华、 段育宏、 吕东军、 胡红春
YC/T 284的本部分规定了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要求,包括设备设施、作业活动、作业环境和现场运行的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省级烟草公司(局)、省级工业公司等省级公司、烟草加工和烟草商业生产经营单位。其中,烟草商业生产经营单位特指地市级烟草公司,烟草加工单位含烟叶复烤、卷烟制造、雪茄烟制造、再造烟叶生产的单位。烟草配套和多元化投资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如醋酸纤维、烟草印刷等单位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