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浙江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起草人: 张元赏、 戴豪波、 吕洪炳、 胡达清、 葛春亮、 陈文华、 赵金龙、 王少权、 张力、 陈春峰、 徐灏、 韩璐遥、 何德源
本标准规定了选择性催化还原法烟气脱硝装置用尿素水解制氨设备的术语和定义、系统组成、技术要求、检验验收、标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选择性催化还原法烟气脱硝装置用尿素水解制氨设备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