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阴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鹏庆、 张耸、 张所庆、 贾广明、 谢鸿钢、 马晓、 李俊、 曾易成、 朱春宝、 刘保忠、 姚建民、 黄庆国、 由庆山、 徐耀兵、 李长翔、 付连兵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额定工作压力为9.8Mpa~35Mpa,蒸汽温度为540℃~630℃的火力发电锅炉机组的施工质量验收。生活垃圾焚烧锅炉、燃机余热锅炉施工质量验收相关内容分别见附录A、附录B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