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公安部户政管理研究中心、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天津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辽宁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浙江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贵州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所、 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
起草人: 黄双全、 甄志刚、 张鹏、 王秋爽、 赵航、 徐骥、 吴悠、 张扬、 李雪松、 吴旻、 禚洪余、 夏阳、 李玲霞、 王俊、 庹晓华、 孙大伟、 林杰、 许志澄
本标准规定了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所)的基本要求、建设要求及验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以及居民身份证制作所的建设与改造工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