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 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杭锅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冶金设计院、 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南京凯盛开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杭州中能汽轮动力有限公司、 重庆大学动力工程学院、 苏州德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太湖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 屈克、 范增社、 郑红梅、 高翔、 张彦军、 张力、 付宁文、 陆宏、 彭岩、 薛选平、 车得福、 宋纪元、 徐俊杰、 刘朝、 袁敏、 陈小康、 薛军、 沈杰、 顾利平、 王宏生、 张芳芳、 陈静
本标准规定了兰炭企业尾气余热回收利用成套设备性能测试方法的术语和定义、测试条件、各方责任、计算、测量仪器和测量方法、修正方法和报告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兰炭企业利用兰炭尾气采用直接燃烧方式,新建、扩建、改建高温高压及以下参数、单机容量125MW以下用于发电或供热的余热回收利用成套装置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