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 甘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起草人: 张新玲、 高胜普、 尤华、 张朝明、 杨红岩
本标准规定了屠宰企业畜禽及其产品的抽样要求、抽样方法以及样品的包装、标记、保存和运输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屠宰畜禽及产品抽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