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起草人: 刘冬虹、 吴楚森、 韩婉清、 王莉、 王斌、 洗燕萍、 侯向祀、 郭新东、 吴玉奎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磷酸三丁酯、磷酸三(2-氯乙)酯和磷酸三甲酚酯的气相色谱-质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磷酸三丁酯、磷酸三(2-氯乙)酯和磷酸三甲酚酯的测定。本标准方法对所有待测物的检出限均为1.0 mg/kg,定量限均为3.5 mg/kg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