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浙江海亮环境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 绍兴文理学院、 浙能催化剂技术有限公司、 蓝天环保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浙江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装各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中环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雪松、 高翔、 陈洪锋、 许铨安、 刘小峰、 王璐、 刘长东、 袁晓萍、 付智明、 李雄浩、 沈忠昀、 高春煜、 任钱江、 王少权、 吴金、 何德源、 胡达清、 刘海蛟、 黄海鹏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烟气脱硝催化装置的术语和定义、结构和要求、性能测试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说明书。本标准适用于在300 ℃~420 ℃范围内使用的燃煤烟气脱硝催化装置的生产、性能检测和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