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核电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起草人: 尤京、 王光、 郭俊峰、 陈渤、 李连有、 高统彪、 张振涛、 龙先明、 方绍曾、 王学、 张三奇、 葛泽军、 刘冬根、 马宗磊、 杨彦君、 彭开宇、 王铁、 肖琪峰、 郎德彬、 王昕、 单志辉、 邵青叶、 邹怀君、 钱方春、 唐晓勇、 沃仲磊、 孙建军、 杜学芸、 谢贻辉、 黄仕鑫、 梁中军、 陈卫国、 谢梅盛
本标准所称的电力建设工程,是指火电、水电、核电(除核岛外)、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发电建设工程和输变电等电网建设工程。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电力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施工活动的安全管理。供电所、营业厅、办公楼等民用建筑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可参照执行。同步核准建设的铁路、交通、水利等其他配套建设工程,应遵守相关专业的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