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海关总署
起草人: 陆晔、 李深伟、 张子龙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以及公共场所管网水军团菌监测规程及军团菌污染的风险评估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国境口岸包括侯机(车、船)厅、入出境交通工具(邮轮、列车及航空器等)及其他口岸管理的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管网系统军团菌的监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