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畜牧业协会、 全国畜牧总站、 江苏省畜牧总站、 青岛康大食品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强德、 朱满兴、 唐良美、 秦应和、 刘长春、 于福清、 颉国忠、 阎英凯、 潘雨来
本标准规定了家兔人工授精的基本要求,采精技术,精液检查、稀释、保存和运输及输精等环节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家兔的人工授精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