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希睿迪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起草人: 刘自民、 刘其明、 吴道洪、 王姜维、 仇金辉、 李帮平、 饶 磊、 谢善清、 赵晶晶、 刘风超、 周劲军、 曹志成、 唐嘉瑞、 李生忠、 赵新华
本标准规定了转底炉余热回收利用的术语和定义、原理与流程、余热回收方式、余热利用方式、技术要求、运行维护要求、评价运行指标。本标准适用于冶金企业新建、改建转底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验收等。其他行业也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