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石油钻采设备和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 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科瑞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起草人: 许传国、 李全武、 孙成磊、 纪有君、 俞晓艳、 吴卫周、 朱奇先、 孙纪伟、 许小宁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工业天然气发动机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要求、试验、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标定功率为25kW~5000kW、标定转速为750r/min~2500r/min的天然气发动机(以下简称发动机)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以其他可燃性气体为燃料的燃气发动机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