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 魏连峰、 陈雾、 张恒泉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用焊接材料的储存、烘干、发放、使用、回收的技术要求。其它核电设备用焊接材料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用焊条、焊丝、焊带、焊剂以及合金粉末等焊接材料的储存、烘干、发放、使用、回收管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