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哈斯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广州金蝉花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亮亮、 闾文、 夏春、 杨景玲、 孙健、 郝以党、 许工雄、 仇金辉、 张硕、 潘亚宏、 卢忠飞、 赵晶晶、 王姜维
为推广利用钢渣修筑路面基层(含底基层,下同),保证钢渣集料混合料路面基层施工质量,统一施工及验收标准,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道路的钢渣集料混合料基层的施工及验收。本规程中所指的钢渣集料不包含不锈钢钢渣,所用工业废渣或天然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钢渣集料混合料路面基层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