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起草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重庆大学、 重庆重大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 中康、 王晓军、 殷幼平、 杨峻、 李向英、 郭明程、 胡丽
本部分规定了金龟子绿僵菌母药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产品的检验和验收,以及标志、标签、包装、储运、安全和保质期。本部分适用于以分生孢子为主要成分的粉状金龟子绿僵菌母药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