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起草单位: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上海强生有限公司、 明尼苏达矿业制造医用器材(上海)有限公司、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海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丽梅、 方骏、 张博、 赵长帅、 华育然、 鲁建国、 高荣生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手术切口、穿刺口或机械创面等体表急性创面用敷贴、创贴的通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由胶贴层、吸收垫和离型层组成为主要结构特征的急性创面敷贴、创贴。本标准不适用于急性创面的水胶体敷贴、创贴,不适用于含有抗菌消炎作用的特定物质(银、壳聚糖等)的敷贴、创贴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