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起草单位: 唐山市畜牧水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湖南开天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建民、 刘洋、 蒙君丽、 肖琎、 张秀平、 齐彪、 张立田、 周鑫、 张鑫、 杜瑞焕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龟鳖类的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龟鳖类,包括中华鳖(甲鱼、团鱼、王八、元鱼)、黄喉拟水龟、三线闭壳龟(金钱龟、金头龟、红肚龟)、红耳龟(巴西龟、巴西彩龟、秀丽锦龟、彩龟)、鳄龟(肉龟、小鳄龟、小鳄鱼龟)以及其他淡水养殖的食用龟鳖。不适用非人工养殖的野生龟鳖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