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 鲍芳、 孙惠东、 姜星斗、 刘立坡、 李忠镝、 张威、 武毓勇、 周文波、 李小萌
本标准规定了α废物处置前管理活动的管理目标和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燃料循环、核材料生产加工、核设施退役、同位素生产与应用以及研究工作产生的人工放射性核素的α废物处置前管理。含高浓铀的α废物的处置前管理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