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
起草单位: 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 江苏省民政厅
起草人: 杨文涛、 仲锦、 郝红梅、 徐中伶、 蔡健、 金梅、 夏雯慧
本标准规定了婚姻登记员培训的总体要求、师资教材、培训内容、组织管理、改进与提升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民政部门对婚姻登记员的培训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