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能源行业农村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 8)
起草单位: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 科希曼电器有限公司、 广东瑞星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德能热源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天舒电器有限公司、 浙江中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正旭新能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阳帆节能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阿尔普尔节能装备有限公司、 浙江正理生能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福德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合肥荣事达太阳能有限公司、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光腾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芬尼克兹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纽恩泰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艾默生环境优化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广东尚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豪瓦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高而美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同益空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派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海悟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欧纳尔冷暖科技有限公司、 格兰富水泵(上海)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杨磊、 杭文斌、 黎志瑜、 罗雪亮、 王玉军、 袁晓军、 刘华、 陈祥全、 王凯峰、 吴卫平、 黄元躬、 孔德军、 张会军、 黄逊青、 张嘉庆、 彭景华、 赵密升、 欧阳军、 吴向龙、 韩夏、 施永康、 唐壁奎、 李相宏、 吕东建、 苟秋平、 李继伟
本标准规定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空气源热泵采暖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编码、试验工况、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制热量不大于35kW,以空气热能为热源﹐以提供热水采暖为主要功能的户用空气源热泵机组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