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海关总署
起草人: 杨雪娇、 王春利、 王静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米粉的术语和定义、抽样和制样、检验方法、包装和标志检验、运输和赠检验结果的判定、不合格产品处置、复验、检验有效期。本标准适用丁进出口米粉的检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