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沈阳有研矿物化工有限公司、 铁岭选矿药剂有限公司
起草人: 何伟、 吴桂叶、 刘崇峻、 尹琨、 刘慧南、 王咏梅、 吴熙群、 尚衍波、 李成必、 朱阳戈、 姚萍、 刘龙利
本标准规定了有色金属选矿用巯基乙酸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质量证明书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等。本标准适用于硫氨酯尾液或尾液经浓缩、精制后得到的巯基乙酸钠产品,该产品主要作为有色金属矿石浮选的调整剂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