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SN/T 1791.9-2018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9部分:废有色金属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9部分:废有色金属
发布日期:2018-12-29
实施日期:2018-12-29
分类信息
研制信息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上海海关

起草人: 徐涛、 史晓峰、 唐巍

标准简介

SN/T 1791 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口废有色金属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抽样方法、检验检疫、结果判定和处置。本部分适用于进口废有色金属的检验检疫,不包括废有色金属的氧化物、盐类物质及氧化物和盐类物质的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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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