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SN/T 1791.3-2018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3部分:木、木制品废料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3部分:木、木制品废料
发布日期:2018-12-29
实施日期:2018-12-29
分类信息
研制信息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上海海关

起草人: 徐鑫、 唐怡莹、 郭升阳

标准简介

SN/T 1791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口木、木制品废料(以下简称木废料)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抽样方法、检验检疫、及其结果判定和处置。本部分适用于进口木废料的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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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