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卷烟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44/SC 1)
起草单位: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华望熏蒸消毒有限公司、 武汉东昌仓贮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金叶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北京盈丰利泰科贸有限公司、 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尹大锋、 谭新良、 王勇、 易建华、 易浩、 吴风光、 李旭华、 方至刚、 刘师伟、 李翊玮、 朱裕宏、 范甜甜、 肖飞、 包可翔、 闫铁军、 李桂湘、 杨若兰、 袁武、 李俊、 范运涛、 王健强、 夏琛、 杜倩、 彭琛、 蔡银福、 付秋萍、 张瑞强、 林锐峰、 孙建锋、 杨庆、 李琳、 叶为民、 张鑫、 邵世洲、 王寒、 王宏岩、 惠康进、 吴让新、 段海涛、 戈声、 郭学卫、 陈洪尧、 刘军、 黄清平、 崔敏、 郭波、 毛伟俊
本标准规定了应用自然醇化技术进行片烟贮存养护的模式、基本条件要求、片烟贮存技术要求、检查与检测和异常情况处理。本标准适用于应用自然醇化技术对片烟进行贮存养护的全过程。应用自然醇化技术贮存烟梗、碎片、烟末和造纸法再造烟叶时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