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起草人: 陈东辉、 朱国祯、 许志勇、 余丹、 彭俊哲、 李慧娟、 孟庆华、 孙亚茹、 李先杰、 娄云、 李植纯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地下建筑内、地热水(包括温泉水)开发和利用场所中有关氡(222Rn)的测量和控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地下建筑、地热水的开发和利用场所的公众防护要求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