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深圳海关、 深圳市检科院、 成都海关、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刘胜牙、 朱玉兰、 石莹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入出境人员携带人冠状病毒NL63和HKUI的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方法,包括标本的采集、运输、保存和处理,检测、结果判定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国境口岸入出境人员携带人冠状病毒NL63和HKUI的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方法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