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福州海关
起草人: 方义亮、 张建庆、 林醒忠
本标准规定了登革热媒介蚊类DNA条形码鉴定方法中DNA提取、基因的扩增及序列的比对分析、结果判定等。本标准适用于登革热媒介蚊类白纹伊蚊(Aedesalbopictus)、埃及伊蚊(Aedesaegypti)成虫、幼虫、蛹、残肢不全等标本的DNA条形码鉴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