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武汉海关、 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起草人: 江小明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动物源食品中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残留量的液相色谱测定方法和液相色谱-质谱/质谱确证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猪肉、牛肉、羊肉、牛奶、鸡蛋中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残留量的测定,其他食品也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