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孙兆军、 朱建章、 黄保民、 张亚静、 邹志胜、 李国富、 孙永强、 高辉、 程雅丽、 张红玲、 李桂萍、 吕轶娜、 韩群、 宣芃、 钟燕、 李淑芬、 孔华彪、 钟大亮、 赵建华
为贯彻国家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政策,统一铁路房屋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标准,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房屋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不适用于临时性建筑物和与铁路房屋合建的非铁路用房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铁路房屋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应为安全生产、保证产品质量、改善劳动和生活条件、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及运输服务水平提供必要的条件。铁路房屋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方案应根据铁路房屋的用途、使用要求、生产工艺、气象条件、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及运营维护管理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选确定。铁路房屋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应采用安全可靠、先进成熟、经济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铁路房屋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冷热源以及输配系统的风机、水泵等用能设备,宜选用国家1级能效等级的产品。铁路房屋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