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陶然、 张佳璐、 桑翠江、 赵建华、 周晓刚、 苏自强、 卢涛、 沈月荣、 孙红峰、 王枢、 方健、 郭卫东、 杨思博、 黄建勇、 吴歆彦、 夏炎、 闫宏伟、 马莉亚、 程雅丽、 王银船、 杨卫红、 季惠梅、 张志芳、 杨莉、 李炩、 张露、 李晓兵、 任慧、 王晶、 牟忠霞、 李文豪、 夏天妍、 陈耿钦、 齐亚娜、 刁蓬芝、 杜俊梅、 秦志鹏、 刘敏
为满足铁路运输生产、职工生活需要,使铁路房屋建筑设计符合安全、适用、经济、卫生和环保等基本要求,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房屋建筑设计。铁路房屋建筑应统一规划、适度集中、综合布置、美观协调。铁路房屋建筑应节约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并应符合国家节约资源的规定。铁路房屋建筑建设用地规划应按远期设计年度确定。房屋建筑设计标准应根据铁路运输发展规划和所在地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地区气候条件等因地制宜确定。铁路房屋建筑应与铁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铁路房屋建筑设计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铁路房屋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