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王忠合、 廖建州、 张良涛、 陈锋、 龚平、 李绍富、 吴芳、 满小愚、 王振刚、 王益平、 胡喆、 曾庆华、 毛苇、 韩鹏、 丁亚超、 王庆生
为统一铁路声屏障工程设计标准,使铁路声屏障工程设计符合安全可靠、绿色环保、先进成熟、经济适用等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声屏障工程设计。声屏障声学设计宜根据铁路工程近期运量及列车类型、编组数量、对数、设计速度等因素确定。声屏障严禁侵入铁路建筑限界,不得影响其他运输设备的安全,并应满足其自身及其他铁路设施的检修和维护要求。声屏障声学构件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25年;结构构件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声屏障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铁路声屏障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