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 国电南京煤炭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太平、 杜晓光、 朱琦妮、 马筠、 文胜、 周积文、 陆茂荣、 覃涛、 朱青、 何文莉、 张明、 许超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各种专用仪器设备自动测定煤中全水分的方法。本标准规定了氮气干燥法适用于无烟煤、烟煤和褐煤;空气干燥法适用于无烟煤及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小于20%的烟煤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