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电力燃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电科院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国电南京煤炭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 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 两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北大唐国际丰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张宏亮、 范圣平、 杨培秀、 李春艳、 陈刚、 窦有权、 高克凌、 文胜、 卿智忠、 李建军、 杜晓光、 林木松、 都业尹、 张一民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电厂煤炭机械化采制样装置的安全管理、运行、检修维护、定期检验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静止煤和移动煤流机械化采制样装置在燃煤电厂的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