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职业安全卫生分会
起草单位: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科标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马萍、 邬琦斌、 张伟、 张勇、 张永、 汪美顺、 朱宝余、 邹岸新、 李丽、 耿明昕、 巩泉泉、 李华亮、 王坤、 高艳玲
本部分规定了电力行业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监测的检测内容、检测仪器、检测方法、检测对象及检测点设置、检测结果计算、检测结果评判。本部分适用于电力行业中火电厂、供电企业、水电厂等工作场所中生产性噪声的监测和评判,其他电力企业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