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职业安全卫生分会
起草单位: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徐禄文、 邹岸新、 巩泉泉、 邬琦斌、 李丽、 高阳、 王坤、 江红、 徐强、 刘嘉文
本部分规定了电力行业工作场所微波辐射监测的检测内容、检测仪器、检测方法、检测点设置和检测结果评判。本部分适用于电力行业中供电企业、水电厂、火电厂劳动环境微波辐射的监测和评判,其他电力企业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