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技术信息研究中心、 浙江省检察院、 杭州市检察院
起草人: 王朝虹、 王志萍、 刘勇、 褚建新、 蒋文慧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生物检材(血、尿、肝、肾、胃及胃内容等)中马钱子碱、士的宁的液相色谱(HPLC)定量检验方法和液相色谱-质谱(LC-MS)定性定量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生物检材中马钱子碱、士的宁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其他可疑样品中马钱子碱、士的宁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