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 山西医科大学
起草人: 何毅、 陈跃、 张云峰、 崔冠峰、 任昕昕、 贠克明、 尉志文、 王芳琳、 于忠山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唾液中吗啡和O6-单乙酰吗啡的液相色谱-质谱(LC-MS)定性定量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唾液中吗啡和O6-单乙酰吗啡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其他可疑样品中吗啡和O6-单乙酰吗啡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