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起草单位: 中国美术馆(文化和旅游部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工作办公室)
起草人: 游庆桥、 祁庆国、 何琳、 李晨、 胡锤、 付瀛莹、 王书灵、 徐小艾、 余宁川、 朴识、 杨鉴、 张京虎、 罗征、 白琳、 孙芮英、 苑雯
本标准规定了美术馆藏品二维影像数据的采集方式、采集要求、采集内容、采集工作流程和数据的保存和使用。本标准适用于美术馆藏品的二维影像数据采集工作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