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档案局
本标准规定了证券业务档案工作总则、管理体制、管理岗位职责,以及在办理证券业务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业务文件的整理、归档,证券业务档案的保管、利用、鉴定与处置的要求和方法,以及证券业务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本标准适用于证券公司证券业务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