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毒物分析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1)
起草单位: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 上海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
起草人: 张云峰、 常靖、 刘耀、 孟品佳、 朱军、 于忠山、 崔巍、 王俊伟、 张玉荣、 王绘军、 张潮、 张松、 张忠、 罗敬峰、 王立春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毛发、血液中吗啡和单乙酰吗啡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其他可疑样品中吗啡和单乙酰吗啡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