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上环境保护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四研究所
起草人: 罗恽、 李建明、 王伟勇、 茅一峰、 任宇峰
本标准适用于载运闪点低于60 ℃(闭杯)油品的油船上设置的以锅炉烟气、主机废气后燃烧装置产生的废气、制氮装置产生的惰性气体等为气源的惰性气体系统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