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石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福建省永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晋江华宝石业有限公司、 中材人工晶体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石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 林火烟、 林清洁、 周俊兴
本标准规定了石材生产加工中石粉综合利用的术语和定义、粉尘的控制和回收、生产废水的处置和泥浆的回收、碎石和废料的制粉制砂及石粉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天然石材、无机合成石材生产加工中产生的碎料、石粉粉尘和冷却水泥浆的控制、回收、处置、运输和综合利用,以石材矿山碎料为原料的制粉制砂企业可参照采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