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省博鸿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润水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陈宁、 史建斌、 李润生
本标准规定了湿法制备铬盐副产氧化铁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湿法制备铬盐副产氧化铁粉。该产品主要用作工业炼铁和生产颜料的原料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