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起草单位: 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起草人: 杨帆、 马义兵、 董燕、 李菊梅、 韩丹丹、 曾赛琦、 张曦、 孟远夺、 崔勇、 杨宁
本标准规定了农用石灰质物质用于改良酸性土壤和防止土壤酸化的质量要求、施用量、施用时期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农用地酸性土壤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