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深圳市海思半导体有限公司、 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江南天安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数字太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永新视博数字电视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爱迪德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上海国茂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安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 辽宁广播电视台、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广播电视台
起草人: 丁文华、 郭沛宇、 潘晓菲、 王磊、 田忠、 梁志坚、 吴迪、 梅雪莲、 赵云辉、 赵鹏、 饶玉、 马吉伟、 秦四春、 薛子育、 林卫国、 赵志峰、 郑黎方、 张晶、 田雪冰、 刘好伟、 刘琦、 汪沛、 范涛、 陈靓、 邵淇锋、 冉大为、 姜堑、 汤毅、 刘广宾、 张智军、 沈阳、 张鹏、 陈赫、 陈钢、 高宏鹏、 吴南山、 王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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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