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测定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紫外荧光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自动测定。当使用仪器量程为((0~500 )nmol/mol时,本方法参比状态下检出限为3μg/m3,测定下限为12μg/m3;标准状态下方法检出限为3μg/m3,测定下限为12μg/m3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