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教社团部
起草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院、 江苏康能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常德炎帝牧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国珍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起草人: 马超、 张明、 王崇队、 王琨、 许鹏飞、 方鑫、 易思富、 阳武雄、 侯丽华、 彭锦桃、 温霖、 李爱民、 孟晓峰
本标准规定了干制蛹虫草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工培养的蛹虫草子实体鲜品为单一原料,经预处理、干燥等工序制成的干制蛹虫草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